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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chnical articlesCE 標志 – 歐洲人長期以來一直將其視為理所當然,世界其他經濟地區(qū)的消費者也普遍將其視為質量標志。盡管這一介紹性聲明很好地捕捉了人們對 CE 標志的普遍認識,但它并沒有改變公眾認識被扭曲的事實,在某些情況下,甚至是錯誤的。為了正確理解這種產品標簽的重要性,我們應該看看法律方面。
通過歐盟協(xié)調概念,歐洲立法者以歐盟指令的形式創(chuàng)建了產品安全性和兼容性的法律框架。該法律框架適用于在歐盟境內投放市場的產品,并定義了產品的要求。目的是確保產品不會對用戶或環(huán)境造成危害,也不會損害其他產品的功能。每個制造商都必須確保其產品符合這些法律要求。
他們必須首先檢查哪些歐盟指令適用于他們的產品。如果他們確定了一個或多個指令,他們必須在他們的產品中實施這些指令中定義的要求。然后他們必須證明產品符合指令。CE 法律框架為此提供了各種合格評定程序。是模塊 A:“內部生產控制"。此程序要求制造商聲明其產品符合適用指令,同時提供產品合規(guī)性證明。立法者提供的協(xié)調標準為每項指令提供了一套標準,允許制造商證明“法律上充分的合規(guī)性推定"。
這是一個明顯的例子:WTW 品牌的手持設備屬于 EMC 指令 2014/30/EU。在歐盟的協(xié)調標準列表中,EN 61326-1 是適用的產品標準。如果現(xiàn)在可以通過適當?shù)臏y試證明手持設備符合此標準的要求,則從此積極的測試結果中可以推定其符合 EMC 指令;合格證明將成功提供。
一旦以這種方式提供了符合所有適用歐盟指令的證明,下一步就是制造商貼上CE 標志。為此,將CE 徽標應用于產品并頒發(fā) CE 合格聲明。在這一點上,值得注意的是本段中使用的術語;盡管在普通用語中被廣泛使用,但歐盟法律框架并不承認“CE 標志"一詞。
在英國脫歐過程中,英國的 CE 標志被UKCA 標志(“英國符合性評估")取代。該標志適用于在英格蘭、威爾士和蘇格蘭市場上銷售的產品,并且(在撰寫本文時)在規(guī)范要求方面與 CE 標志相同。UKCA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,旨在在該經濟區(qū)過渡期后取代 CE 標志。經過多次延期,該期限目前已無限期延長。目前,產品可以同時標有這兩個標志(CE 和 UKCA)。
CE 標志的質量取決于符合性測試的。實際上,這里的范圍相當廣泛。對于許多歐盟指令,立法者不一定要求認證,即由“機構"進行測試——這些是受監(jiān)控和授權的測試機構。相反,制造商可以進行自己的評估和測試,并以此作為符合性推定的基礎。
制造商使用 CE 標志表明其產品符合歐洲產品安全法,但產品上 CE 標志的意義有限,取決于制造商在證明符合性方面所采取的謹慎態(tài)度。Xylem
Analytics在經認可的測試機構對其產品進行認證,并確保符合性推定得到獨立第三方的確認——適用于 CE 和 UKCA。